大稳定、小调整做好土地二轮延包
由省级层面出台政策,在县乡试点沿袭分田到户机制,以村民小组(原生产队)为单位,大稳定、小调整,让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“耕者有其田”,并建立每10年一次组内小调整机制,维护农民利益,巩固农村社会稳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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