产业园区用地征收集中获批,广东省政府批复东莞多镇街成片开发方案
广东省政府批复东莞多镇街成片开发方案 产业园区用地征收集中获批
咨询热线:13524678515
| 批复层级 | 广东省人民政府(粤府土审成片〔2026〕系列) |
| 公开时间 | 2026年10月15日集中公开 |
| 涉及范围 | 12个镇街(园区)多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 |
| 覆盖镇街 | 松山湖、大岭山、寮步、麻涌、谢岗、东城、沙田、凤岗、桥头、洪梅、塘厦、生态园 |
| 方案类型 | 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|
| 政策依据 |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公共利益征收情形 |
| 重点项目 | 大岭山一号线北站现代化产业园大沙北地块三旧改造 |
| 园区方案 | 东莞生态产业园开发区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|
| 后续流程 | 征收土地预公告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|
| 特别提示 | 预公告发布后抢建、抢种一律不予补偿 |
批复公开概况
10月15日,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东莞市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(粤府土审成片〔2026〕系列,批复成文于今年2月至9月)在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官网集中公开,涉及松山湖、大岭山、寮步、麻涌、谢岗、东城、沙田、凤岗、桥头、洪梅、塘厦、东莞生态产业园等12个镇街(园区)的多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,批次之多、覆盖面之广为近年少见
成片开发是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公共利益征收情形之一,须经省级政府批准。这批批复集中公开,意味着东莞新一轮城镇建设用地征收即将进入实施阶段;批复落地后,相关镇街将陆续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,进入土地现状调查、补偿登记与协议签订等实施环节

政策逻辑与实施要点
成片开发方案获批后,征收实施按法定程序推进:镇街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,开展土地现状调查;随后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,明确补偿标准与安置方式;协议签订、补偿到位后实施交地。需要特别提示的是,预公告发布后抢建、抢种的部分一律不予补偿,相关权利人应在公告期内核对地类、面积与补偿标准
从方案构成看,本批批复既包括镇街年度多个批次城镇建设用地,也包括重点片区开发:大岭山镇大岭山一号线北站现代化产业园片区1号大沙北地块传统产业类三旧改造项目成片开发获批,东莞生态产业园开发区产业园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获省级批复,产业导向明确

产业空间与招商意义
对产业载体招商而言,成片开发批复是连片产业空间释放的前置环节。东莞正高标准推进镇村工业园改造与现代化产业园建设,引导低效工业用地向高品质产业空间转型;12个镇街园区方案集中获批,为后续净地供应、标准厂房建设与项目招引提供了空间基础
对制造企业而言,征收实施意味着相关片区功能重塑与配套升级加速,新供应土地在规划条件、环保标准与产权规范方面预期更清晰。有意在松山湖、大岭山、寮步、麻涌、谢岗、东城、沙田、凤岗、桥头、洪梅、塘厦等镇街布局的企业,可关注各镇街后续土地供应与招商信息,结合产能规划提前对接
免责声明:本文信息来源于公开渠道,仅供参考,不构成投资建议。具体房源信息以实际咨询为准
来源: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| 原文链接






